向蓓丽:假哈佛训言——目的与手段之辩
向蓓丽:假哈佛训言——目的与手段之辩
“哈佛图书馆墙上的训言”,自2008年初流传于中国网络,6月,同名书籍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并在中关村图书大厦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4日的图书销售排行榜上,荣列社科类书籍热销排名第七,其更兼网络热传、学术论文转引,一时好不热闹。不幸的是,这些“训言”实乃弥天大谎。据《中国青年报》2010年1月27日“伪‘训言’是怎样流传的”报道,该书作者丹尼·冯已承认它们都是无中生有的编造,出版社在网站上撤销了对这本书的介绍,该书策划人为把关不严道歉,哈佛大学图书馆甚至不得不专门在其“咨询图书馆员”栏目回应此事:这是一个尤其流传于中国互联网的谣言,Robert Darnton教授明确声明:“作为哈佛大学图书馆员,我可证明,哈佛大学73个图书馆的墙上,根本没有类似格言。”
但对这个事件的讨论还远未结束。今年1月2日的《武汉晚报》,媒体人西坡在名为“假哈佛校训源于‘励志文化’”的评论中介绍:“哈佛校训被拆穿后就有人表示:‘能激励人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哈佛校训’。真正饥渴的人不会在乎食物的成色,他们只会挽起袖子,大喊:‘来,干了这碗鸡汤。’”
看来“只要目的正当,便可不择手段”的伦理观仍颇有市场。这个观点支持:在这则事件中,只要目的(乃至效用)看似正当——譬如“激励人”,那么即便用无中生有的谎言——例如编制哈佛大学图书馆上的所谓“训言”——也是恰当的。类似的例子还有譬如某些家长在为孩子好的目的下对孩子实施控制;新闻界某些新闻记者为获得新闻素材而开展秘密调查等。
对高尚目的及其卑劣手段的控诉莫过于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家罗兰夫人被行刑前留下的那句话:“自由,天下古今多少罪恶,藉汝之名以行!”诗人北岛则诗意与象征地名之为“以太阳的名义,黑暗在公开地掠夺”。
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哲学与伦理学探讨的重要主题。目的是行为之先存在于人的意识中并为行为所追求的目标,手段是人为达成目的而使用的工具、方式、方法和实现目的的过程。
诸多哲学家都吁求手段与目的的一致性。
印度圣雄甘地领导“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哲学基础是:目的并不能证明手段的正确性,而手段的纯洁却是实现良好目的的基本条件。用什么手段得到的只能用同样的手段保持:用暴力夺得的只能用暴力保持,凭真理得到的也只能凭真理保持。因此,他拒绝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因为在他看来,用暴力手段得到的结果,只能用暴力来维持。他的目的是非暴力,因为他选择的手段,也是非暴力。
美国哲学家杜威亦坚持目的依赖于手段。他在《自由与文化》中论述道:真正实现的目的,其实是由手段穷年累月造就的结果。因此,这位致力于实现民主的哲学家提出,民主的目的要求用民主的手段来实现,通过公开讨论来进行说服,这种公开讨论不仅在立法院里进行,而且在报刊上、私人的谈话中和公共集合场所进行。用选票代替枪弹、用选举权代替鞭打,这乃是用讨论的方法代替压制的方法的意志表现。只有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慢慢地、日复一日地采用和传播那种与人们所要达到的目的相同的方法,才能做到为民主服务。
哲学家阿德勒更是一语道破:“你不能使用坏的手段来达成好的目的,就如同你不能用坏材料来盖好房子一样。”
陈力丹在“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歪理”(《新闻与写作》2007年第6期)一文中讨论了新闻调查的职业规范,如何兼顾目的与手段的正当性: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内部信条中有一句话:“无论如何,秘密调查都是一种欺骗。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的正当为由而不择手段。秘密调查不能用做一种常规的作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
《哈佛图书馆墙上的训言》作者,以欺愚公众的手段博一己之利,这些训言或许具有“激励人”的潜能,但亦顿时在被发现为无中生有的谎言时灰飞烟灭。
哈佛大学的校训本身,或许是对其图书馆被杜撰训言事件的最好回应,那个拉丁文“VERITAS”的涵义是——“真理、真相”。
但对这个事件的讨论还远未结束。今年1月2日的《武汉晚报》,媒体人西坡在名为“假哈佛校训源于‘励志文化’”的评论中介绍:“哈佛校训被拆穿后就有人表示:‘能激励人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哈佛校训’。真正饥渴的人不会在乎食物的成色,他们只会挽起袖子,大喊:‘来,干了这碗鸡汤。’”
看来“只要目的正当,便可不择手段”的伦理观仍颇有市场。这个观点支持:在这则事件中,只要目的(乃至效用)看似正当——譬如“激励人”,那么即便用无中生有的谎言——例如编制哈佛大学图书馆上的所谓“训言”——也是恰当的。类似的例子还有譬如某些家长在为孩子好的目的下对孩子实施控制;新闻界某些新闻记者为获得新闻素材而开展秘密调查等。
对高尚目的及其卑劣手段的控诉莫过于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家罗兰夫人被行刑前留下的那句话:“自由,天下古今多少罪恶,藉汝之名以行!”诗人北岛则诗意与象征地名之为“以太阳的名义,黑暗在公开地掠夺”。
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哲学与伦理学探讨的重要主题。目的是行为之先存在于人的意识中并为行为所追求的目标,手段是人为达成目的而使用的工具、方式、方法和实现目的的过程。
诸多哲学家都吁求手段与目的的一致性。
印度圣雄甘地领导“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哲学基础是:目的并不能证明手段的正确性,而手段的纯洁却是实现良好目的的基本条件。用什么手段得到的只能用同样的手段保持:用暴力夺得的只能用暴力保持,凭真理得到的也只能凭真理保持。因此,他拒绝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因为在他看来,用暴力手段得到的结果,只能用暴力来维持。他的目的是非暴力,因为他选择的手段,也是非暴力。
美国哲学家杜威亦坚持目的依赖于手段。他在《自由与文化》中论述道:真正实现的目的,其实是由手段穷年累月造就的结果。因此,这位致力于实现民主的哲学家提出,民主的目的要求用民主的手段来实现,通过公开讨论来进行说服,这种公开讨论不仅在立法院里进行,而且在报刊上、私人的谈话中和公共集合场所进行。用选票代替枪弹、用选举权代替鞭打,这乃是用讨论的方法代替压制的方法的意志表现。只有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慢慢地、日复一日地采用和传播那种与人们所要达到的目的相同的方法,才能做到为民主服务。
哲学家阿德勒更是一语道破:“你不能使用坏的手段来达成好的目的,就如同你不能用坏材料来盖好房子一样。”
陈力丹在“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歪理”(《新闻与写作》2007年第6期)一文中讨论了新闻调查的职业规范,如何兼顾目的与手段的正当性: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内部信条中有一句话:“无论如何,秘密调查都是一种欺骗。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的正当为由而不择手段。秘密调查不能用做一种常规的作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
《哈佛图书馆墙上的训言》作者,以欺愚公众的手段博一己之利,这些训言或许具有“激励人”的潜能,但亦顿时在被发现为无中生有的谎言时灰飞烟灭。
哈佛大学的校训本身,或许是对其图书馆被杜撰训言事件的最好回应,那个拉丁文“VERITAS”的涵义是——“真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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