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琴:卞仲耘之死(下)
王友琴:卞仲耘之死(下)
五、试图讨回公道
在卞仲耘被打死的那一天,晚饭时候,在学生饭厅,听得到的是轻狂的议论和对被斗者的讥笑。在打死卞仲耘之后,校园里并没有发生没有因杀人引起的惊恐与不安,相反却弥漫着一片亢奋高昂的气氛。一群群红卫兵学生身穿军装,腰系皮带,裤腿高高卷起,走路昂首挺胸,说话高声大气。使用暴力和主宰他人生死的特权,使她们兴高采烈,自我感觉无比良好。人血起了“革命燃料”的作用,推动文革巨轮向前,不但碾死平民百姓,也推倒了早期领导过文革的上层人物。半年以后,刘少奇和邓小平也被“打倒”了。刘少奇的一个女儿被迫离开家,搬到师大女附中的宿舍,一天有人问她:“喂,听说你在红八月时打死了三个人,是吗?”她回答说:“那时候打死人光荣。我就吹牛说打死了三个人。”在1966年8月,这个14岁的女生把“打死三个人”当作“吹牛”的内容。这个八月被红卫兵骄傲地称为“红八月”,那“红”是人的鲜血。八月杀戮在文革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八月杀戮建立的思想原则,和人血一起渗透了整个文革。在这样的环境中,卞仲耘被打死后,她的家人不但不能抗议,甚至不能表示他们的悲哀。卞仲耘的小女儿当时才九岁,她回忆说,妈妈死后,她发现父亲王晶尧睡的草席的边沿都被咬碎了,她知道是父亲为母亲的死,悲愤万分,在半夜不能入睡,但是也不能放声痛哭,于是只好伏在床上,咬啮草席,来压抑悲恸。一年后,抄家的风潮过去了,他们在家里的衣柜里给卞仲耘布置了一个“灵堂”,把卞仲耘的照片贴在柜子的里壁,在照片前放上一支花。衣柜的门随时可以关上,不让外人看到。母亲是被红卫兵打死的,供奉她、纪念她,可以被说成是“对文革有仇恨”或者“要翻文革的案”,这在当时也都是大罪。1966年8月初的短短三天之内,王晶尧不仅仅失去了他的妻子,而且,在卞仲耘被打死的前一天,8月4日,他们夫妇青年时代的朋友祁式潜,在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被打成“小三家村”成员而且被批斗以后,服剧毒杀虫剂“敌敌畏”自杀;卞仲耘被打死后的第二天,8月6日,他们的大学同学刘克林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楼跳楼自杀。无数人的生命被剥夺,幸存者却只能保持沉默。
自从1966年8月5日惨剧发生之后的十年文革期间,关于卞仲耘的死,没有任何报导和记载。在文革时代留下的关于革命的种种报告和“大事记”中,从来没有一个字提到她的死亡。她的名字和生命,以及她同期的死难者们,都被吞没于所谓“红八月”的气焰冲天的革命红光中。关于她的死,唯一留下的当时的文字记录,是师大女附中的一位教师目睹了卞仲耘被打死,写了一封信给家属,描述了卞仲耘被打死的经过,并表示同情和愤慨。写信人是语文教师张静芬。但是,当时写信者不但不能署名,甚至还有意改变了笔迹,因为一旦被发现,写信者可能遭到跟卞仲耘一样的命运。这是一个黑暗年代中仅存的道义之声。同时,这封信也让我们知道,那时的人们就有清晰的是非观念来裁定这是暴行。文革在当时并不是大部分人热衷的革命。然而,无边的“红色恐怖”使得不同的声音从无机会发出。人们在铜头皮带和死亡面前压抑了良知。多数人屈从了少数人的野蛮和残酷。
五年之后,1971年,在1966年8月成为***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的林彪死了。文革领导人开始缓和对被整的干部的政策。1973年,卞仲耘得到了一个“没有问题”的“结论”。她的死被当作“在工作时死亡”处理。学校的“革命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了卞仲耘家人400块钱。
1976年,***死去,江青等“四人帮”被逮捕。一年后,开始了审慎缓慢的否定文革的过程。1978年,中共北京西城区委员会给卞仲耘开了追悼会,为她“昭雪”。王晶尧一再要求,用那400块钱在卞仲耘曾经工作和被打死的学校里建一块碑或者种一排树表示纪念。他的这一努力没有结果。
王晶尧也开始设法要在法律上为妻子讨回公道。1979年4月,他向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提交控诉书。除了要求调查和处理直接的杀人凶手,即最后毒打摧残卞仲耘致死的三、四个学生,他控告一个在1966年6月23日“斗争”卞仲耘大会上积极活动的外校人员,这个人因为私怨,到“斗争会”上“揭发批判”卞仲耘,而且制造伪证,把一张多人在一起照的照片,切去旁人,留下卞仲耘和一男老师,以此说明卞仲耘有男女关系问题。事实上,因为不准“斗争”对象自我辩护,加上凶暴的“斗争”方式,这种利用文革机会陷害人、报私仇的事情大量发生,甚至也是文革能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非官方原因。1981年3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这份文件写道:
“被告人XXX借“***”之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地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故决定不予起诉。”
这个所谓“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说法,对于“***”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是否适用,是一个未经法律论证的疑问,因为文革延续了十一年才宣告结束,文革开始十四年后才被***自己“否定”;又因为,在文革时代,如果胆敢批评文革案件,就被称作“翻案”,而“翻案”又属于“现行反革命”活动,因此在“追诉时效期限”内起诉文革案件根本不可能,在这种前提下使用“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说法,完全是不公道的。
卞仲耘被打死两年之后,在她的学校中,1968年8月11日,有一位化学女教师胡秀正在被“隔离审查”时坠楼身死。关押她的“罪名”没有别的,正是“翻文革的案”。胡秀正一家在1966年夏天被驱逐出北京,家具物件都被拿走,她的丈夫(也是中学老师)几乎被打死。她认为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她一家不属于被驱逐出北京的范畴,所以试图纠正她所遭遇的“错案”,把自己一家从惨境中救出。但是文革的逻辑是,如果你不属“敌人”范畴而被整错了,你要改变,那么你就是“翻案”,就是“反对文革”,你就可以因此新罪而被划进“敌人”范畴。胡秀正不但未能翻成案,反而因此被害死。
如果可以起诉红卫兵杀人,在卞仲耘被打死的当时,王晶尧马上就会去法院告状。他当时就买了一个照相机拍下了卞仲耘的一身血斑伤痕,留下了证据。杀人偿命,是和人类文明一样古老的规则和常识。但是在那个时候,警察和司法系统都受命不保护被打被杀的人。假使王晶尧在文革中为卞仲耘之死上告,恐怕他自己也早就成了“反革命”,不是也被打死,就是被关押起来。在1978年以前,被害人家属只有忍气吞声,根本不可能起诉任何文革时代的冤假错案。在文革结束后,检察院对文革案件如此实施“追诉时效期限”,实际上是使得起诉文革时期的非法迫害事件从根本上变得不可能了。这样的处理方法并不是孤立的。与此同时,北京第六中学自设监狱打死人的红卫兵也不被起诉,北京第三女子中学打死校长沙坪的红卫兵也不被起诉。在1966年夏天,北京有几千人被活活打死,但是没有人为此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决定如此处理1966年红卫兵暴行的,是胡耀邦。文革以后,胡耀邦在否定文革和平反冤假错案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他强调对文革中的案件平反,“宜粗不宜细”、“水落石不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他主张给受害者平反,同时不追究害人者的责任。胡耀邦的这一决定,被认为是对早期红卫兵的偏袒,也是为了掩盖文革的起因。众所周知,1966年8月在北京杀害大量中学老师和北京市民的红卫兵,以一大批高级干部的子弟为首;同时,红卫兵的八月杀戮和***的鼓励有极为明显而直接的关系。
王晶尧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不服。他不屈不挠继续上诉。他也通过他认识的高层权力圈子里的人,包括全国人大代表,试图推进这一案子。但是没有任何进展。又过了8年,198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决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应予维持”。最高检察院的决定说:
“经复查,1966年8月5日师大女附中发生导致卞死亡的游斗、侮辱该校五位领导的事件,是学生仿效北大附中的做法所为,此事与XXX没有联系。因此,不能认定XXX犯有故意伤害罪。王晶尧同志反映XXX在1966年6月21、22日其中一次批斗会上曾揪过卞的头发。经查,王晶尧同志反映的情况没有其他证据的印证。即使这种情况能够得到印证,也是运动中的过激行为,不能成为《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这个决定说了谁对卞仲耘的死没有罪,却没有说谁对卞仲耘的死有罪。卞仲耘的死不是正常死亡,检察院有责任追查死因。其实,在法律上,对谋杀案件,没有“追诉时效”限制,不论任何时候发现证据,就能起诉。对于杀人案,哪怕没有人为死者告状,检察院也应当充当公诉人,起诉罪犯。
另外,既然最高检察院知道这是由北大附中的暴力迫害引起的(在这一点上,检察院指出的确实是事实,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最早发生大规模校园暴力迫害行动),他们就应当追查北大附中。事实上,北大附中的红卫兵不但毒打了一些老师和学生,也打死校外居民多人,其中一例是,1966年8月27日,在卞仲耘被打死22天之后,中国科学院大气所工人陈彦荣在家中被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的红卫兵抓走并于当晚被打死在北大附中校园里,与陈彦荣同时被打死的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老年女人。但是,检察院对北大附中红卫兵的杀戮也未追究。最高检察院这样作的原因也是十分明显的。如果追查红卫兵产生地之一的北大附中,就会查到热烈支持过北大附中红卫兵的江青和***,虽然江青已经作为“四人帮”的一员在***死后被抓起来,并被判了“死缓”,***的责任还是不准追究。审判“四人帮”的法庭,追究了江青迫害上海电影界人士。因为江青曾经在上海当过演员,在这一迫害中,江青的个人动机和罪责十分明显。1966年的红卫兵暴力,则很难被解释为只是江青一个人的责任,因此就不加追查。这样的法律追究方式,显示了政治需要对审判的客观与公正的扭曲。
在卞仲耘的案子上,有一道牢牢的防线无法越过,即使是文革结束十多年后依然如此。在卞仲耘被打死27年之后,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王晶尧已经走到了头。他为卞仲耘之死在法律方面讨回公道的努力令人钦佩。
六、思考卞仲耘之死
文革后,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报纸和杂志发表了一批文革受难者的故事,都是一些非常高级的干部以及最有名的作家,甚至在这些文章中,也很少说及他们是怎么死的。这些文章主要意在为死者“恢复名誉”,而非说明历史真相。“被打死”和“自杀”是新的禁忌,不见于报刊文章。一个新的短语被常常使用:“被迫害致死”。这个说法相当含糊,只有经历过文革的人们才理解这个词背后的那些“斗争会”、棍棒、铜头皮带和“隔离审查”,以及各种形式可怕的自戕等等。另外,报纸和杂志显然有一个按照死者地位高低来决定是否发表“平反”文章的准则。正因为如此,在文革中受到最严重的迫害的中学老师们,不够“资格”被媒体报导。千万教师们在文革初期成为第一批牺牲,刺激起了红卫兵运动的高潮,文革领导人并没有因为中小学教师无权无势而饶过他们,当文革结束时,他们的死亡和痛苦却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忽略了。不但官方媒体如此,到2000年为止出版的三部文革通史和两本关于红卫兵的专著,都没有提到一个被打死的教育工作者的名字。忽略教师们所受的迫害,不仅是因为媒体并不把普通人和高级干部作为文革的受害者平等对待,还显然是因为这种大数量的普通人的死亡的报告,会改变对文革的大图景的描述,从而也会改变对文革的性质的分析,以及引起对文革的责任的深入追究。于是,不但在法律上,而且在出版上,也建立了一道防线。官方规定了对有关文革历史书刊出版的严格限制。卞仲耘和大量被害教育工作者的故事被排除在外。
今天写出卞仲耘的故事,不能不问,为什么杀死卞仲耘?为什么杀死和侮辱、毒打、折磨那么多和她一样的教育工作者们?作为教育工作者群体之中的一员,卞仲耘被打死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工作者从一开始就被***设定为文革的打击目标。1966年5月的中共中央发出的“五一六通知”和***的“五七指示”都明确说明了这一点。迫害从6月开始。“工作组”把师大女附中划为“四类学校”,把卞仲耘划为“四类干部”,组织“揭发批判会”对她进行“斗争”。8月,***批评“工作组”并将之撤销,同时大力支持红卫兵运动。***对刘少奇邓小平的指责,直接导致了校园暴力和校园杀戮的开始以及一大批教育工作者的死亡。另外,师大女附中是红卫兵运动最早兴起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一大批***在6月之后一直充当运动的先锋力量。这两个局部条件和整个大形势的交汇合成,导致了卞仲耘在北京最早被害。文革后,1980年代,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尧向当年北京市中学工作组的负责人、当时的共青团中央书记胡克实了解情况时,胡克实为当时把卞仲耘划成“四类”一事表示道歉。卞仲耘先被工作组划成“四类”,才在工作组撤出后首当其冲被红卫兵打死。在文革结束之后,胡克实自己也经历了种种攻击和“斗争”,他能道歉是相当难得的好态度。总的来说,这样的道歉并没有出现很多,更多出现的是推诿、隐瞒甚至否认历史事实。
假若卞仲耘能在1966年的红卫兵暴力中活下来,在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中又会遭到新一轮的迫害。那时,曾和卞仲耘一起遭到毒打而未死的胡志涛副校长,被连续“斗争”过48个小时。那时掌管学校的“工人解放军***思想宣传队”说她“态度恶劣”,要“打态度”。他们组织学生轮流“斗争”胡志涛。学生斗累了轮流睡觉,胡志涛则连续48个小时没能睡觉。在这样残酷的“斗争”中,这个学校在1968年有三位老师自杀:化学老师胡秀正,语文老师周学敏,历史老师梁希孔。胡秀正老师死时只有35岁,留下了5岁的女儿。周学敏老师温和文静,她的语文教学法曾受到教育领导部门的宣传推广,这给她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上过梁希孔的课的学生说他是个非常诙谐的人,他的历史课生动有趣,很受欢迎,但是他再有幽默感也难以承受“清队”中那种阴暗残忍的体力和心理的双重折磨。梁希孔老师上吊自杀。
如果能活过1968到1969年的“清理阶级队伍”,那么在1969年,卞仲耘可能会像当时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在校园暴力中活下来的校长们一样,得到一个“忠实执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犯了严重政治错误”的“结论”,会被发落到北京附近的“五七干校”劳动。然后,林彪发出了所谓“一号命令”,在这一以“战备”为名进行的又一轮清洗城市的行动中,他们被“下放”去远郊县农村无限期“插队”。1973年,在林彪死后多时,他们才被允许回到学校。
清华附中校长万邦儒,在文革中被该校红卫兵严重打伤。他的肾脏被打出血,头上的一个大伤口长久不能愈合,还受到各式各样的侮辱。***死去两年后,1978年,他重新成为清华附中的校长。他从1960年开始担任校长,当了6年校长,被整了12年,1992年病故。他曾对文革前的教育方法特别是他对***的特殊照顾作了反省,他以为那和红卫兵的产生与暴行有很大关系。但是他的这些看法未能成文发表。这一代教育工作者经历了人生的如此剧烈惨痛的经验,他们的遭遇和中国现代教育及学校体制发展变化密切联系。他们如果不能为后人留下他们的记录和分析,是十分可惜的。在文革中,当卞仲耘这样的校长们被斗争、被殴打、甚至被打死的时候,***换上了另一类人来领导教育界。1968年7月,他下令派“工人解放军***思想宣传队”掌管学校。清华大学“革命委员会”的负责人是迟群、谢静宜,这两个人还同时掌管北京大学。迟群是毛的中央警卫部队的一个副科长。谢静宜是***的机要员,初中教育程度,原来的职位是在毛身边接电话收文件。作为对比,卞仲耘读过大学,是资深***员,在中学当过教员和教导主任等一系列职务才升到了副校长。把卞仲耘这样的校长打死,把教育界的领导换成初中教育程度毫无学校经验的毛的身边人谢静宜一类,***对教育界的“夺权”方向,相当清楚。
在文革中,以***的“五七指示”来改造学校。原有的学校制度被改变:取消了学校的考试制度,大学没有入学考试,由***的各级组织推荐大学生,等等。这些改变一直顺利实行,未遭反对。但是,难道***是因为这个目标而要打死大批教育工作者,使文革顺利进行?这当然是卞仲耘之死造成的实际功用之一,但是杀害她和类似的人决不是文革领导者非用不可的手段。如果是为了“教育革命”,完全可以用和平的方式。即使从文革发动者的角度来看,也难以找到为了革命的目的而一定要采取这种暴力手段的“理由”。
1966年8月5日,当卞仲耘被打死的时候,中国***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会正在举行,在这次会上,军队的最高负责人林彪被提升为第二号人物。象卞仲耘这样的手无寸铁的中学教育工作者,根本不可能对文革造成任何威胁。所以,如果要找校园暴力和校园杀戮的最大动因,应该是***和他的战友们的个人嗜好。***和他的妻子江青都曾说过,他们是“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无法无天”可能会给这样的人带来一种放纵的快乐。小孩子和罪犯都喜欢“无法无天”。但是,只有毛和江这种掌握了至高无上权力的人,才可以糟蹋人的生命而获得的“无法无天”的享受,因为他们不像小孩子或者普通的罪犯,他们可以在欣赏这种乐趣的时候,又不必担心被惩罚。他们的女儿的老师被打死了,他们却未有任何恻隐之心。在1966年,***和林彪,以及其他文革领导人物常常出席群众大会,在震天的口号和欢呼声中接受致敬。他们情绪激昂,精神亢奋。在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杀戮中,包括在对受害者的种种轻蔑中,他们实现了控制一切人的生杀大权的无上权力,从在最高权力圈中的第二号人物刘少奇,直到普通的中小学老师。
1966年8月5日,卞仲耘被杀害的时候,历史断裂出一道深渊:文革以“革命群众”之手、以“革命”的名义来杀人的时代开始了。校园杀戮震动了文明的基石。卞仲耘,一个教育工作者的死,标志了这个血腥时代的开始。让我们记住这个名字,记住在文明的进程中可能发生什么样的逆转和灾难。
卞仲耘任职的中学,现在已经改名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1993年,笔者到校中摄下这张照片。卞仲耘被打死在这座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四个住在楼里的高中三年级的学生问我:“有人在这儿被打死,这是真的吗?我们什么都没听说过。”
文章来源:王友琴著《文革受难者》,转自《思想潮》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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