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凭什么要学赖宁?
冉云飞:凭什么要学赖宁?
冉按:南方已然开学,北方亦即将开学,在新学年到来之际,提醒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珍惜未成年人的生命,绝非无谓之辞。生命之可贵,是任何东西也不可找替的。学校特别不要教那些充满假大空的道德模范,害人害己害社会。道德若是没有法律作底子与支撑,而变成人治下的道德表演,那么虚假不堪便是必然的。这是七年前的旧文,或许你有空读了,不无所得。据说赖宁事迹还有造假的可能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372447&boardid=1,详尽自己网上查搜。
在公共事务上,凡事若不能在不违背基本人性的情况下,持续行之而不感到压迫,那么这样的要求必然无法完成而近于虚伪和要人的命。前者的标杆是雷锋,后者的榜样是赖宁。懂点经济学的人,就应该知学雷锋是不可持续而必然变成一场表演。热爱生命,而知救人救火乃警察之职分,成人或可偶趁势机智为之,未成年人不必拿生命去赌博。你的能力既达不到,亦非你的身份,而号召你去学习,就等于说要你去送死。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号召学习赖宁的事还是没少干,我很纳闷这些一看就矛盾的行为为何一直充斥着中国大地?
2014年2月27日于成都
四九年后的学校道德教育,历来是制造假大空的温床。从学校到成人学雷锋这样制造出来的高不可攀的“道德楷模”,继而“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道德说教,造就了整个社会,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说谎不打草稿,虚假得令人生厌,面对电视镜头及传媒宣传时,谁都可以说一套套的大道理,但整个社会的虚伪,如贪官污吏之作廉政报告一样,让大家司空见惯。人人都乐于愚弄别人,让别人去当雷锋这样并不存在的道德高标“傻子”,而自己在其中大占便宜。号召学雷锋的人,从未学过雷锋;号召学孔繁森的人,从未去过阿里。广而推之,所谓的号召,只不过是愚弄别人,自己趁机占便宜的代名词而已。人人都会唱高调,但却很少有人在具体而微的事情上,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像西方社会普遍形成的义工一样,去做点滴的关怀,尽自己的一份心力。
更可恶的是,我们的学校德育教育不仅充斥着“假、大、空”的内容,更有与安全第一、珍视生命等安全教育相抵触的东西。2004年北京市颁布的保护未成年条例中,“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这本来是很好的举措。有些学校也因此取消悬挂已久的赖宁的画像,这本来是很好的“知行合一”的范例,而《中国少年报》的记者刘浩却写了一篇《谁要赶走赖宁?》文章来质问这种做法。刘浩这样的记者,我想也算是成年人了,说句实话,他的许多看法识真是个“未成年人”——这样成年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何其多也,真是拜愚民教育所赐——就是他采访北京市教员一位王女士时所用的“王阿姨”的称呼,你就可以看出这称呼的“未成年人”玄机。我承认赖宁勇敢,但我觉得绝对不能提倡,也不值得学习。西方学校安全教育,他们的要义是保护自己,逃生要紧,你若是能在逃生过程中顺带打个报警电话,你就是大英雄了。社会安全、公共财产的保护,应由谁来维护,其道理不言自明。在未成年人中宣传拿生命去赌所谓的“国家财产”,是可耻的成人社会自己失职后,去找未成年的“替死鬼”。具体说来,扑灭山火是森林消防警察的责任,普通公民没有责任,赖宁就更没有责任。学习赖宁所谓的“见义勇为”,完全是为那些拿了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办事,不为纳税人办好事的具体责任人及相关官员,推托责任而已。
进一步说,雷锋不可学(茅于轼先生《中国人的道德前景》已有论证,诸君可自行查看),赖宁不能学。公民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但不是维护公共安全,这是警察的责任,更遑论未成年之学生;公民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但不是学雷锋这样假大空的东西。道德不是靠说教做出来,而是靠相应的制度建设——制度是符合人性的,而非扭曲——来达成人之责任和道德之提升的。比如我们常在讲诚信,但为什么现在坑蒙拐骗这样盛行呢?那是因为在一个普遍坑蒙拐骗而所受制裁较少的国家,你诚信你的成本就很高。同理,在美国因为制度的制约,你不诚信,你就会“自绝于人民”。再扩而大之,我们的政府官员一天到晚在讲诚信,但最不讲信的就是他们。一个不讲诚信的政府,却想老百姓讲诚信,岂不是明摆着地从中剥夺别人的利益吗?
西方政府从不敢动用自己的权力来灌输自己的党派教义,为自己所在党派牟取私义。但我们现今的政府,为什么要号召学雷锋、学赖宁这样不可学、不能学的人呢?其目的可谓昭然若揭,不过是愚民以自利。新的学期开始了,前天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我看了小学、中学部分,若能切实贯彻,还是不错的,但高中部分涉及到所谓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部分,就不令人满意了。在如今这个政府即等于国家的独裁国家,批判政府就是颠覆国家的可笑逻辑下,其实所谓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不过是一党执政的政府藉此灌输党义,以攫取私利而已,因为党国是不分的。我们也希望国家安全,也希望社会稳定,但不是政府藉此打压不同意见,也不是为了老百姓发不出任声音的所谓稳定。把批评政府与颠覆国家混为一谈(政府是拿来批评的,不是拿来供着的。政府是拿来“颠覆”的,民主国家就是用选票合法地“颠覆”政府,不合他的意,他就用脚投票。但“颠覆”政府并不等于颠覆国家,一届政府下台了,但国家依旧完好无损),是可耻的愚民教育。但是学校的道德及安全教育,若是不把雷锋这样虚假、赖宁这样“危险”(提倡学习就是一种危险)的道德教育剔除,切实做好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公民教育,那么不仅尊重生命,安全第一的安全教育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就是对学生的人格也是极大的扭曲与伤害(因为学习虚假的而不诚实)。公民有不接受号召的权利(公民不服从),学生也有不学习虚假物事的权利(学生及其监护人有权抵制不良教育与说教)。
作为家长,我们有权抵制官方号召学习赖宁这种教育,因为这种教育是把我的小孩推向火坑的教育。难道我生养小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去充当牺牲品,就是为了把他当作祭品来向你献贡的吗?除非我疯了还差不多。所以,学雷锋、学赖宁,应从速从学校的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里消失,这才是学校教育的福音,也是整个社会的福音。
文章来源:冉氏艺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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