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亮:从不要“以考代学”说开去
何亮:从不要“以考代学”说开去
本想以“脑体倒挂”为题,结果一百度才知道自己闹了笑话,脑体倒挂完全是另一个含义(瀑布汗)。这个“以考代学”(要不就是“以考促学”)第一次听到应该是来自于大学时候去做那一学期的心理咨询的时候,我的那个咨询师的话。他说道自己身边的人(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的研究生)很多就是“以考代学”把某个东西学好的。现在想起来是不是跟西南某师范大学的人一个口气呢?真是莫愁天下无知己。
不过我这儿要讲的以考代学跟这套东西还有差异,我是想说,不要把考试当饭吃,考试就是考试。
我想可以从一年前韩梦的那个案例来略窥一二。大概两年前我刚接手这个小姑娘的时候她拿着他们老师印的大一轮的学案跟我说“这些就是基础”,指着上面一堆关于物质的量的变式题。把这些题作为基础,当时我就冷笑,当她托我给她找一个物理老师的时候我就把这个东西列为了一道应聘的必答题,大意是:你是否同意“基础题就是基础”这种说法?我收到的大部分答案都是否定的,至少这一点上来说师范生们还是有共识的。
这里我做一个我自己版本的这一问的参考答案。我们说“夯实两基”指的是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而不是基本题。考题是散点,比如这个题考了哪一个点或者综合性题目考了哪几个点,这些考题彼此间并不连贯,知识点的重复、凌乱是不利于学生掌握的。而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在于扎实、系统地学习知识和方法。
考试只是检测手段,检测不能当饭吃,但我们现在很多时候反过来了,以为做题就是饭,而听课成了作料,这就是将主次颠倒,导致学生盲目练习,做多错多,最终心生厌恶、疲乏的根本原因之一(另一点是题目的偏怪难,这里不谈)。
不过本文我主要想谈谈小学的事情。
一是四则混合运算这个单元四年级的沈和晨要参加考试之前,我有一次单独辅导的机会——其实是星期五没做完,周日下午去加班。其间我让她做了下我那本《薛金星》的这单元检测题,但结果就跟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一点用处都没有。
痛定思痛,想要凭借一套试题就代替平时所有的扎实训练是不可能的。而到了学期末小学所谓“期末大练兵”更是病入膏肓征兆,想用题海战术将平时没做到的事情全部做到,这绝不是功过参半,而是害处远大于好处的。分数或许可以上来一点,但付出的隐性的东西太多了,毒素四溢、臭气熏天。
回归到我写这篇文章的触发点上来。就是今天下午一年级吴尚金这一例。
学生是可以早慧的,但不要早熟。早慧就在于他可以比同龄孩子认识更多的字具备、更高的阅读水平,而早熟则是更加社会化,或者说其实是市侩化、庸俗化。(社会化本是一个中性的词,但其实现在流行于我们成年人世界的不是社会化,而是市侩化、庸俗化、急功近利)
与邹林希类似的是,这孩子表现出相当低下的阅读能力,他识字不多,更难以连词成句,更不要说是写一段话之类的。以今天布置的家庭作业为例,一套半期闯关题(就是半期考试题),其实是相当具有综合性的东西,看拼音写汉字、组词、造句、阅读、写话等等题目。每一个其实都应该回到原点去,比如汉字不会,就应该回去学汉字,这个学不是告诉他写法,而是回归文本,组词、造句、阅读、写话亦然。这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而是一个回归语言学习本质的深刻问题。
我们长期以来是“精耕细作”的模式,比如写生字就写一排,或者到了初中,写单词就写十遍。这非常具有代表性,我们的老师刻板、天真或者说偷懒、不负责任地以为学生的认知就是这样线性的、一砖一瓦的,只要他每个字都写得来了,就好像自然不会忘了,或者经过几个简单的组词了就会用了,几个造句之后就已经是不错了。实际上,母语的学习是浸润的、习得的(这一点可能有别于二语的学习,因为后者更多地是借助二手经验、是在更年长的时候从分析性的手段入手的学习)。换句话说,母语学习其实是可以有海量的学习机会的,不像英语你都找不到人跟你说话。但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岔开一句,在上一次的英语角活动中,我跟一个大四的孩子说起学英语的事情的时候,这位英语专业的学生也苦恼于“到底该怎么学好英语啊”。英语专业的人尚且如此迷茫,我们四年的专业英语教学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给学生以一种强大的可以解决这一困惑的机制——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根本的缺失。简单地说,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尤其是四年本科专门学习之后,学生在认知策略上依然是一片处女地的状态,或者仅仅是一点“反正就是考试之前我拼命做题”的肤浅认识,这绝对是连初中毕业生水平都达不到的。如果我们来卡课程标准的话:
“此次英语课程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的倾向,强调课程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出发,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和任务型的教学途径,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使语言学习的过程成为学生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主动思维和大胆实践、提高跨文化意识和形成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初中英语课程标准》
“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任务是: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发展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合作精神;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技能,形成一定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来源同上
当我读到这第二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颇可玩味,专家们排列这几项是这样的顺序——兴趣、自信、习惯、策略、自主、技能、运用。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过度阐释的话,以往我们最强调的例如language points之类的其实是倒数第二位的东西,而在其之前的就有策略一项。学生应该掌握一种对自己来说行之有效的学习策略,这是一种步调,怎么学、什么时候学、单元前做什么、文段学习时候该怎么做、听力时候该怎么应对,等等等,相当复杂。
回到母语上来,我们借用英语中精读加泛读的一种传统的学习模式,那么在母语中这种泛读其实是可以无所不在的。每一本学生喜欢的书籍(只要不是不健康的)都是很好的泛读材料,而有趣的是,或者我坚信这种泛读的积累是有神奇的效应的,也许它不像做“写生字一排”这样立竿见影(其实效果也极其有限),但它的累积效果(量变)一旦到了那个关节点,就会变得非常不一样了。而在童年时期尤其是小学阶段,当偏难怪题还没成为主流的时候,这种学习几乎就成了拼“阅读理解”,哪家的孩子会读书、认字多就能走在前列。吴尚金任何一道有文字叙述的题都不会读,或者读起来非常困难,跟同为一年级的唐润杰几乎每个字都认识而且能以非常自如、熟练的方式读下去形成了鲜明对比。
识字而不是会写,这一点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就是,“二会字”比“四会字”要多得多。二会指的是“会读”“会认”,“四会”指的是“会读”“会认”“会写”“会默”。比如今天沈和晨问我“鄙视”的“鄙”怎么写,我还真被考住了,因为这个字用得太少了,就连我的博文中我都极少出现这个东西,或者说我基本上已经把这种文绉绉的书面语从我的文章中统统划出去了,我一定不会用“鄙视”而是用“看不起”的。所以这个字对我来说也“反生”(小学语文术语,学过的字又忘了成了生字)了,但我绝对会认,这个字也许不是“四会”,但至少“二会”是没问题的。这也就够了,对我来说。而这一点,崔峦老师在人教社网站上那篇文章里面也是这个意见(谈农村地区的语文教学)。而多认字就是多读书,不会读的可以猜,可以通过家长讲故事或者直接告诉他怎么读去慢慢熟悉,而不是又一字一排精耕细作。母语学习的好处就在于这个字可以有很多次遇到的机会,而二语没有这样的优势,遇到的机会少之又少,得靠自己去努力创设。这一点在英语习得方面也是如此的。
英语作为外语(严格来说它不是二语,而普通话才是我们的二语,母语其实是重庆话,这里不扯太远),如果有机会在一种纯英环境下的话,那么你的学习方式就是类似于母语学习的方式——浸润式(或者叫沉浸式)。在这时候,犯错、纠错不需要精耕细作,而只要你留意,就可以在犯了例如10次错误之后自己把它“注意”过来。这便是英语角一类东西最强大的地方。
最后说一点别的,回来的路上想到一句话:没有笨孩子(今天下午吴尚金的妈妈气不过在机构里踢了孩子一脚,然后出去捡了根竹枝,用我的剪刀剪去枝杈备用),只有没做好事情的家长。这个做好事情就在于,在孩子两手两脚都还没有完全长成的时候没去培养他例如专心做一个事情的能力,活泼是天性,但专注力不可荒废,孩子需要培养他们持续做一件事情的能力,这考验他们的耐心、投入程度,比如100%投入的时候时间会过的特快,如果孩子能将玩耍的时候的忘乎所以移植到别的地方,那就是非常成功的表现了。而另一方面,吴尚金也好以及我机构里面大多数孩子,其实都是他们所在的这种家庭所在阶层的一个代表。他们是那种从小就在一种文化沙漠一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甚至还夹杂着各种简单粗暴,随着时间推衍,我们是可以witness他们的一步步成长起来,为什么他们跟别的孩子会那样的不一样,为什么会走入到那个阶层去,一切都可从中看出端倪。
不过我这儿要讲的以考代学跟这套东西还有差异,我是想说,不要把考试当饭吃,考试就是考试。
我想可以从一年前韩梦的那个案例来略窥一二。大概两年前我刚接手这个小姑娘的时候她拿着他们老师印的大一轮的学案跟我说“这些就是基础”,指着上面一堆关于物质的量的变式题。把这些题作为基础,当时我就冷笑,当她托我给她找一个物理老师的时候我就把这个东西列为了一道应聘的必答题,大意是:你是否同意“基础题就是基础”这种说法?我收到的大部分答案都是否定的,至少这一点上来说师范生们还是有共识的。
这里我做一个我自己版本的这一问的参考答案。我们说“夯实两基”指的是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而不是基本题。考题是散点,比如这个题考了哪一个点或者综合性题目考了哪几个点,这些考题彼此间并不连贯,知识点的重复、凌乱是不利于学生掌握的。而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在于扎实、系统地学习知识和方法。
考试只是检测手段,检测不能当饭吃,但我们现在很多时候反过来了,以为做题就是饭,而听课成了作料,这就是将主次颠倒,导致学生盲目练习,做多错多,最终心生厌恶、疲乏的根本原因之一(另一点是题目的偏怪难,这里不谈)。
不过本文我主要想谈谈小学的事情。
一是四则混合运算这个单元四年级的沈和晨要参加考试之前,我有一次单独辅导的机会——其实是星期五没做完,周日下午去加班。其间我让她做了下我那本《薛金星》的这单元检测题,但结果就跟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一点用处都没有。
痛定思痛,想要凭借一套试题就代替平时所有的扎实训练是不可能的。而到了学期末小学所谓“期末大练兵”更是病入膏肓征兆,想用题海战术将平时没做到的事情全部做到,这绝不是功过参半,而是害处远大于好处的。分数或许可以上来一点,但付出的隐性的东西太多了,毒素四溢、臭气熏天。
回归到我写这篇文章的触发点上来。就是今天下午一年级吴尚金这一例。
学生是可以早慧的,但不要早熟。早慧就在于他可以比同龄孩子认识更多的字具备、更高的阅读水平,而早熟则是更加社会化,或者说其实是市侩化、庸俗化。(社会化本是一个中性的词,但其实现在流行于我们成年人世界的不是社会化,而是市侩化、庸俗化、急功近利)
与邹林希类似的是,这孩子表现出相当低下的阅读能力,他识字不多,更难以连词成句,更不要说是写一段话之类的。以今天布置的家庭作业为例,一套半期闯关题(就是半期考试题),其实是相当具有综合性的东西,看拼音写汉字、组词、造句、阅读、写话等等题目。每一个其实都应该回到原点去,比如汉字不会,就应该回去学汉字,这个学不是告诉他写法,而是回归文本,组词、造句、阅读、写话亦然。这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而是一个回归语言学习本质的深刻问题。
我们长期以来是“精耕细作”的模式,比如写生字就写一排,或者到了初中,写单词就写十遍。这非常具有代表性,我们的老师刻板、天真或者说偷懒、不负责任地以为学生的认知就是这样线性的、一砖一瓦的,只要他每个字都写得来了,就好像自然不会忘了,或者经过几个简单的组词了就会用了,几个造句之后就已经是不错了。实际上,母语的学习是浸润的、习得的(这一点可能有别于二语的学习,因为后者更多地是借助二手经验、是在更年长的时候从分析性的手段入手的学习)。换句话说,母语学习其实是可以有海量的学习机会的,不像英语你都找不到人跟你说话。但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岔开一句,在上一次的英语角活动中,我跟一个大四的孩子说起学英语的事情的时候,这位英语专业的学生也苦恼于“到底该怎么学好英语啊”。英语专业的人尚且如此迷茫,我们四年的专业英语教学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给学生以一种强大的可以解决这一困惑的机制——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根本的缺失。简单地说,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尤其是四年本科专门学习之后,学生在认知策略上依然是一片处女地的状态,或者仅仅是一点“反正就是考试之前我拼命做题”的肤浅认识,这绝对是连初中毕业生水平都达不到的。如果我们来卡课程标准的话:
“此次英语课程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的倾向,强调课程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出发,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和任务型的教学途径,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使语言学习的过程成为学生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主动思维和大胆实践、提高跨文化意识和形成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初中英语课程标准》
“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任务是: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发展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合作精神;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技能,形成一定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来源同上
当我读到这第二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颇可玩味,专家们排列这几项是这样的顺序——兴趣、自信、习惯、策略、自主、技能、运用。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过度阐释的话,以往我们最强调的例如language points之类的其实是倒数第二位的东西,而在其之前的就有策略一项。学生应该掌握一种对自己来说行之有效的学习策略,这是一种步调,怎么学、什么时候学、单元前做什么、文段学习时候该怎么做、听力时候该怎么应对,等等等,相当复杂。
回到母语上来,我们借用英语中精读加泛读的一种传统的学习模式,那么在母语中这种泛读其实是可以无所不在的。每一本学生喜欢的书籍(只要不是不健康的)都是很好的泛读材料,而有趣的是,或者我坚信这种泛读的积累是有神奇的效应的,也许它不像做“写生字一排”这样立竿见影(其实效果也极其有限),但它的累积效果(量变)一旦到了那个关节点,就会变得非常不一样了。而在童年时期尤其是小学阶段,当偏难怪题还没成为主流的时候,这种学习几乎就成了拼“阅读理解”,哪家的孩子会读书、认字多就能走在前列。吴尚金任何一道有文字叙述的题都不会读,或者读起来非常困难,跟同为一年级的唐润杰几乎每个字都认识而且能以非常自如、熟练的方式读下去形成了鲜明对比。
识字而不是会写,这一点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就是,“二会字”比“四会字”要多得多。二会指的是“会读”“会认”,“四会”指的是“会读”“会认”“会写”“会默”。比如今天沈和晨问我“鄙视”的“鄙”怎么写,我还真被考住了,因为这个字用得太少了,就连我的博文中我都极少出现这个东西,或者说我基本上已经把这种文绉绉的书面语从我的文章中统统划出去了,我一定不会用“鄙视”而是用“看不起”的。所以这个字对我来说也“反生”(小学语文术语,学过的字又忘了成了生字)了,但我绝对会认,这个字也许不是“四会”,但至少“二会”是没问题的。这也就够了,对我来说。而这一点,崔峦老师在人教社网站上那篇文章里面也是这个意见(谈农村地区的语文教学)。而多认字就是多读书,不会读的可以猜,可以通过家长讲故事或者直接告诉他怎么读去慢慢熟悉,而不是又一字一排精耕细作。母语学习的好处就在于这个字可以有很多次遇到的机会,而二语没有这样的优势,遇到的机会少之又少,得靠自己去努力创设。这一点在英语习得方面也是如此的。
英语作为外语(严格来说它不是二语,而普通话才是我们的二语,母语其实是重庆话,这里不扯太远),如果有机会在一种纯英环境下的话,那么你的学习方式就是类似于母语学习的方式——浸润式(或者叫沉浸式)。在这时候,犯错、纠错不需要精耕细作,而只要你留意,就可以在犯了例如10次错误之后自己把它“注意”过来。这便是英语角一类东西最强大的地方。
最后说一点别的,回来的路上想到一句话:没有笨孩子(今天下午吴尚金的妈妈气不过在机构里踢了孩子一脚,然后出去捡了根竹枝,用我的剪刀剪去枝杈备用),只有没做好事情的家长。这个做好事情就在于,在孩子两手两脚都还没有完全长成的时候没去培养他例如专心做一个事情的能力,活泼是天性,但专注力不可荒废,孩子需要培养他们持续做一件事情的能力,这考验他们的耐心、投入程度,比如100%投入的时候时间会过的特快,如果孩子能将玩耍的时候的忘乎所以移植到别的地方,那就是非常成功的表现了。而另一方面,吴尚金也好以及我机构里面大多数孩子,其实都是他们所在的这种家庭所在阶层的一个代表。他们是那种从小就在一种文化沙漠一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甚至还夹杂着各种简单粗暴,随着时间推衍,我们是可以witness他们的一步步成长起来,为什么他们跟别的孩子会那样的不一样,为什么会走入到那个阶层去,一切都可从中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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